一、个人简介
魏芳芳,女,中共党员,副教授,研究生学历,低空经济与商务学院财务运维教研室主任,拥有 13 年职业教育教龄。自 2012 年从教以来,始终深耕大数据与会计、财务智能运维领域,主讲会计基础、财务会计、财务机器人运维等核心课程,秉持 “思政引领、技能立身、创新赋能” 的教学理念,将行业前沿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既注重学生专业技能培养,也重视职业素养塑造,是学生成长路上的引路人和陪伴者。

二、教育教学成效
(一)深耕课堂教学,打造优质教学效果
拥有十三年职教教学积淀,近 5 年主讲财务会计、智能财务、AI 技能应用、财务机器人运维等十余门课程,累计授课超 2000 课时,授课班级覆盖大数据与会计、财税大数据应用等多个专业。学生评教连续多年获评优秀,2023-2025 学年连续考核获评优秀。教学中紧跟数字化转型趋势,将财务机器人、业财税一体化、人工智能等行业前沿内容融入课堂,创新教学方法,让抽象的会计知识更贴合实际应用,深受学生认可与喜爱。
(二)引领师生成长,以赛促学以赛促教
坚持 “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自身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教学技能竞赛,以竞赛磨砺教学能力;同时深耕学生竞赛指导,累计指导学生参加全国、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会计技能等赛项,斩获省级二等奖 2 项、省级三等奖多项,还斩获国际赛事三等奖,多次获评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优秀指导老师”。通过竞赛集训,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实操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为学生职业发展奠定坚实技能基础,也推动了专业教学与行业需求的精准对接。
(三)投身教研教改,推动专业与教研室建设发展
作为财务运维教研室主任,牵头开展教研室管理、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工作,聚焦数字化背景下高职会计与财务运维人才培养需求,主持省级、校级教科研项目多项,涵盖精品在线课程建设、财务机器人课程开发、思政与人工智能赋能教学转型、数智财经产业需求驱动的课程体系重构等方向,以教科研成果推动专业课程体系不断优化,让专业建设紧跟数智化产业发展步伐。
(四)发挥传帮带作用,助力青年教师成长
秉持 “互助共进、薪火相传” 的理念,主动承担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近 3 年重点指导青年教师从课题申报、教学设计到课堂授课的全流程成长,通过常态化听课评课、专题教研交流、教学经验分享等方式,帮助青年教师梳理教学思路、打磨教学技巧、提升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注入新活力,营造了老带新、共进步的良好教研氛围。

三、业绩成果
(一)竞赛获奖
个人参赛:2024、2025 学年春季学期校级教师说课二等奖,2025 学年秋季学期校级说专业二等奖。
指导学生:2023 年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带一路”智能财税赛项三等奖;2024 财务管理及大数据应用技能赛项国际总决赛三等奖;2022—2023 年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会计技能赛项(高职组)三等奖;2024 年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业财融合大数据应用赛项省赛二等奖;多次获评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优秀指导老师”。
(二)教科研项目
主持并结项:《基础会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HSJPK202208),校级;数字化转型背景下高职院校《财务机器人开发与应用》课程建设实践探索(HSJGKT202301)教改项目,校级;思政引领 + 人工智能赋能职业教育教学转型路径研究 -- 以高职大数据会计专业课程为例(GMG2024182),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教改项目。
主持在研:广东省职业学校财经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5 年教改课题:数智财经产业需求驱动的 AI 赋能高职财会专业群课程体系重构研究。
(三)论文与教材
代表作包括《探究新专业目录下高职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教学改革对策》《数字化转型背景下财务机器人开发与应用课程建设实践探索》《大数据背景下财务机器人在企业财务中的应用》等;主编校本教材《财务机器人运维》,将教学实践与课程研发深度结合,为专业教学提供实用支撑。

四、获奖感悟
十三年职教路,从三尺讲台到竞赛赛场,从课堂教学到教研教改,再到财务运维教研室管理,每一份荣誉都是对过往努力的肯定,更是前行的动力。竞赛的磨砺让我深知 “技无止境”,教学的深耕让我懂得 “以生为本”,教研的探索让我明白 “守正创新”,教研室的建设让我践行 “互助共进”。这些奖项的背后,是学校的培养、学院的支持,更是师生同心、同事并肩的前行力量。我始终坚信,职业教育是赋能成长的教育,唯有深耕不辍,将技能传授、素养培育、价值引领融入教学点滴与教研室建设,才能不负师者使命,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在专业道路上找到属于自己的光芒。

五、未来寄语
职教之路,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愿以初心赴使命,以创新致未来,继续深耕数字化会计与财务运维教学领域,让课堂更有温度、技能更有精度、育人更有深度,陪伴每一位学子以技能立身,以匠心筑梦,在职业道路上稳步前行,绽放光彩。
编辑:李相怡
图文:魏芳芳
初审:魏芳芳
复审:王乐
终审:张丽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