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广东省教育厅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复核材料并上报相关数据,现对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院级初步认定结果进行调整公示,公示时间至2026年10月14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辅导员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低空经济与商务学院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院级初步认定名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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