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文件精神及《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学院交叉互审,现对低空经济与商务学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认定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低空经济与商务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1日-4月23日
联系电话:020-26227216
联系地点:博学楼A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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