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指引

发布日期:2020-09-24     点击量:

关于印发《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处(室)、教学教辅单位:

现将《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指引》予以印发,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说明: C:\Users\Lenovo\Desktop\经常使用\印章图象.gif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2020924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指引

为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持续向好的形势,根据《广东省2020年秋季学期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等精神,有效进行科学精准防控,织牢织密校园疫情防控网,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严格落实“四精准”“六分”“一独立”“三全”“五管”的防控要求,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以下管理工作指引。

一、指导思想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坚持疫情防控为先,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把疫情防控由多管齐下的应急状态转为科学精准的常态化防控。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教育教学,将常态化防控责任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总体要求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事关全校区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校区区域发展稳定大局。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复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加强信息管控。持续强化信息管控,校办用好官网官微,及时公开发布有关信息。后勤保卫处等部门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疫情防控舆情,各部门、各单位发动广大党员、团学组织积极参与,加大宣传力度。

(三)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加强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力度;及时排查常态化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弱项和短板,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做到即知即改;督察组要做好防控督查检查,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防疫工作取得实效。

三、健康状况分类

1.普通发热病例

无流行病学史,仅出现发热和()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经校医初步排查为普通发热病例。

2.可疑病例

1)用医用水银体温计测得腋温37.3℃,并伴有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症状;

2)经调查,有以下流行病学史任一条的发热病例:

①发病前14天内有疫情发生国家(地区)以及境内有病例报告的社区、街道居住史;

②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③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街道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聚集性疫情

14天内在学校范围内发生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且病例相互之间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接触史,即为聚集性疫情。

四、具体工作

(一)重点领域管理

1.校门

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校门实施相对封闭管理,所有进入学校人员必须通过测温,体温超过37.3者不得入校,并由门卫做好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号、手机号)登记后,报告校医进行复测。复测仍超过37.3者,要求发热人员前往增城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学校师生由所在单位负责跟踪诊治情况。来校办事的非本校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跟踪。

2.课堂(图书馆、实训室)

学生上课期间,任课教师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在保证教学质量不降和教学计划不变前提条件下,为预防学生密集带来疫情防控风险,可以考虑学生分批、分组进行实训操作。针对多媒体课室、实训室、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在人员密集时,应尽量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自然流通。

3.食堂

由后勤保卫处负责监督食堂的就餐防疫管理,督促食堂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空气消毒,并通风换气。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建立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

4.学生宿舍

由学生处负责对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出学生宿舍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期间谢绝访客(教职员工有工作任务除外)。学生宿舍管理人员每日检查宿舍卫生状况,及时上报学生在宿舍区内的异常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学生处统计汇总并逐级上报。学生要保持宿舍卫生,定期对宿舍进行消毒,并加强通风换气,勤换洗衣物、勤晒衣被,做好废弃物等垃圾清理和阳台清洁。要求学生不聚餐、宿舍楼内不串门;提倡自备饭盒食堂打饭带回宿舍用餐。

5.公共厕所

后勤保卫处联系物业公司安排工作人员落实公共厕所保洁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及时清洗地面,做好包括水龙头、门把手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增加冲洗和消毒频率。厕所的洗手设施应完备,配备洗手液。

(二)其他事项管理

1.校区消杀工作。后勤保卫处联系物业公司安排工作人员落实校园常规消杀和学生返校前的消杀工作,要求覆盖教学楼、宿舍区等公共区域以及学生活动密集场所;办公区域由各部门自行喷洒消毒液,做到彻底、不留死角。

2.教师外出要求。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教职员工因公、因私离开居住地所在城市的必须提前一天请假报备,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获批后方可离开。在正常的教学周内,原则上不离开居住地所在城市、不到中、高风险级别地区。

1)以学校为中心,教职员工日常通勤上下班超过50公里且居住地不在广州市的教职员工,需提前报备本部门负责人。

2)各部门人员因公、因私离开学校或居住地所在城市,需报部门负责人及人事处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广州市。

3)教学教辅单位中层干部因公、因私离开学校或居住地所在城市,需报教学副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

4)机关中层干部因公、因私离开学校或居住地所在城市,需报主管后勤保卫工作副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

3.学生进出校门管理。学生在校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校园,有特殊原因需要外出离开,需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制度,并凭《附件4: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生出入审批表》出入校门,返回后应当向本教学单位报穗康码审查。

4.日常防护工作。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师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除上课期间、运动期间和公共场合在确保安全距离(一米以上)的前提下可不佩戴口罩,其它情况下应适时佩戴口罩。

5.疫情防控演练。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学校及各教学单位每学期开始至少一次标准的疫情防控演练,加强全校师生疫情防控意识和防控技能。

6.大型活动管理。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不建议举办1000人(含)以上的大型活动。如确需举办相关活动,严格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执行。

1)举办1000人(含)以上的大型活动,举办活动部门严格按照《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粤卫疾控函〔2020196号)要求,将防控工作落实落细落小,确保疫情不在本校传播扩散。

2)举办1000人以下的活动,由举办部门参照《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粤卫疾控函〔2020196号)要求实施。

7.心理疏导工作。由学生处牵头,心理咨询中心负责按照工作职责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师生心理健康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人文关怀、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师生情绪。

(三)信息报送工作

1.教职工信息报送。各单位每天11:30前完成对本部门教职工健康信息的报送,由人事处汇总于12:00前上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学生信息报送。建立健康管理制度,各教学单位组织辅导员就学生每日身体健康情况、是否接触过疑似或确诊病例、外出情况、外来人员探访等情况进行报告,实行“日报告”、“零报告”。每日9:00 前,学生完成当日早上健康信息填报;每日21:00前,学生完成当日晚上健康信息填报。如无异常,各教学单位指定人员并于翌日早上午10点前完成前一天学生身体健康情况搜集,由教学单位审核后汇总报送学生管理部门。如发现异常,立刻上报学生管理部门。由学生处汇总上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3.建立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和请假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各二级学校组织辅导员落实每日学生缺课登记,查明学生缺课原因,12小时内汇总并上报相关学生管理部门。因病请假复课的经医院审核通过方可复课。对因出行管控、体温检测异常、隔离观察以及患病入院诊治等情况而暂未报到的学生,落实“人盯人”,实行日报告、零报告。返校时严格把关,符合返校条件,确认身体健康后,方能返校。由学生处汇总上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四)应急处置流程

1.普通发热病例

1)师生返校过程中,额温枪测温发现发热病例的处置:

师生暂停入校,由校门口保安引导发热师生到校门口“体温检测点”休息,并通知校医复测。经校医复测,体温仍高于37.3℃,要及时登记信息,并要求发热人员前往增城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师生所在单位负责跟踪诊治情况。

2)校内发现师生发热病例的处置:

在普通发热病例处置流程基础上,要求出现发热症状师生带好口罩前往校医室就医,并积极配合校医的指引进行治疗。如需转介到校外就医的,由学校派车送师生到增城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做核酸检测,师生所在单位负责跟踪诊治情况。在未取得核酸检测结果之前,校外就医返校师生需到学校临时留观室隔离。(详见附件2: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发热师生员工就诊指引流程图)

2.散发性可疑病例

发现有发热(水银温度计测腋下体温37.3)、伴有乏力、咳嗽、呼吸不畅、流涕、腹泻、咳痰等可疑症状的病例时,启动下列流程:

1)告知可疑病例者不准摘除口罩或为其更换口罩;

2)报告医务室,校医在自我防护状态下引导可疑病例进入医务室隔离留观室;

3)学校疫情报告人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具体情况;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上报增城疾病控制中心,并立即联系120车辆送往增城区人民医院诊治;

5)协助疾控中心做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排查发热者是否有14天内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

在配合增城区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校医、教师、辅导员等人员,必须按防护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医用手套,做好个人防护。

除密切接触者外,对与病例曾有过接触,但被增城区疾控中心判定为一般接触者的,按以下流程处置:

1)做个人信息登记,要求外出必须佩戴口罩。

2)告知其存在的健康风险。

3)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肌肉酸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立即报告校医,并即行到医务室诊察和留观。根据症状和排查,医生做出是否送定点医院或由家属带回家观察的决定。

4)学校各部门协助和配合增城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妥善安排密切接触者进入增城区指定集中医学观察点进行隔离观察;配合疾控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5)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控人员、车辆进出校园。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挥下,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停止涉疫人员教学活动及课程安排,停止聚集性学生活动。

6)在增城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办公室等疫点及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7)学校办公室保持每天与上级部门和增城区疾控中心的联系沟通,报送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的最新情况;加强对师生的正面引导,通报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以稳定师生及家长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8)后勤保卫处、财务处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做好应急物资采购、供应和校园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详见附件3: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应急流程图)

3.聚集性疫情

出现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责成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增城区疾控中心报告,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宿舍、课室等区域实施硬隔离。是否因突发疫情停课及停课范围,根据上级部门和增城区疾控中心现场评估研究决定,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向全校发布并实施。

14天内,某一课室出现1例及以上新冠肺炎病例时该课室学生班级及可能波及的班级(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停课隔离,同一年级有2个及以上班级停课时该年级停课隔离,有2个及以上年级停课隔离时全校停课隔离。

学生宿舍按照由宿舍到楼层,由楼层到楼栋,由楼栋到宿舍区的原则实施管控。如14天内,某一宿舍出现1例及以上新冠肺炎病例时该楼层及可能波及的楼层(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确定)隔离,同一楼栋有2个及以上楼层隔离时该楼栋隔离,同一宿舍区有2个及以上楼栋隔离时该宿舍区隔离。

具体停课和隔离范围,根据上级部门和增城区疾控中心现场评估研究决定,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向全校发布并实施。(详见附件3: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应急流程图)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成立学校新冠状肺炎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领导组,下设协调工作小组、校园稳定应急小组、物资保障小组、督查小组。( 详见附件1: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关于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物资保障

后勤保卫处牵头,财务处协同。负责储备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防护用品物资、设备和设施,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校内公共场所进出体温检测和校舍、场馆清洁消毒等管理工作;负责校内饮食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

1.常规物资储备。后勤保卫处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协调集团校园服务中心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如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

2.应急物资采购。由后勤保卫处与财务处负责对疫情突发情况所需物资进行协调采购。

(三)资金保障

由财务处牵头,设立防疫防控专项经费,研判资金需求纳入学校预算,细化经费保障措施,确保学校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

附件:

1.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关于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2.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热师生员工就诊指引流程图

3.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应急处理流程图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2020910


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荔湖街华商路2号  | 江门校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华商大道1号 

招生热线:020-32882222 |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 粤ICP备12007829号